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及附属单位,各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5年“清明节”4月4日(周六)、4月5日(周日)、4月6日(周一)放假,放假三天所耽误的辅修课顺延一周,其他课程请在两周内补齐,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履行相应调课手续(周六学校未安排课程,建议调课教师在此时间段补课)。4月7日(周二)行政人员上班,教师上课。
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