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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配合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总体部署,培养和推荐更多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条件的高校教学科研和行政人员赴发达国家留学深造,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计划,委托内蒙古农业大学组织举办“2017-2018年度内蒙古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现将培训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与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西安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英语高级培训班,提高学员的听、说、读、写能力,尤其是英语沟通和交流能力,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水平。

二、培训对象

1、申报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英语未达标人员;

2、高等学校计划申报2018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

1.以暑期脱产学习和9-12月双休日及工作日晚上时间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教学。

基础阶段:7-8月暑假期间全天学习,36学时/周。

强化阶段:93——1128学时/

冲刺阶段:115——122614学时/

2.报名参加培训的教师须先通过培训前英语水平测试,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

3.第一次培训前英语水平测试大约在622日(周三)下午进行,具体安排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

内蒙古农业大学西区博学楼(详见课表)。

五、费用安排

对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出勤率和最后考试成绩达标合格学员,自治区教育厅资助培训费。学员预交报名费(包括教材费、资料费和结业考试费,学员自理)1500元人民币/人(视报名情况所需多退少补)。呼和浩特地区以外高校学员可帮助预订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报名交费后安排座位。

六、日常管理

培训期间,除不可抗拒原因,培训学员一律不得请假。请假5天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取消其培训资格,不退交费,不得参加最后达标考试。

七、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学员赴西安参加教育部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组织的英语高级培训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顺利通过结业考试的学员,可同时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级外语培训班结业证书》和《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八、报名事宜

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仔细阅读文件及培训班安排通知,并填写“2017年英语高级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mdwsk2016@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313521

外事办

20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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