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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7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院党委每半年需要上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机关直属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以原有支部为单位上报。请将2017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23日前上报到党委宣传部(励志楼619室),邮箱mdxcb@126.com。

联系人:安老师联系电话:8314857

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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