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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通辽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各单位:

通辽市人防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统一部署,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在通辽市及各旗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时间和顺序:

一、预先警报(9时30分):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

二、空袭警报(9时40分):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

三、解除警报(9时50分):长鸣3分钟。

请接此通知后,提前做好告知和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此通知

通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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