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基建处工作。
二、负责带领职工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及学校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保证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落实。
三、负责制定、完善基建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基建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及年终工作总结工作。
五、负责基建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校建设工程立项、勘察、设计管理及规划、土地、人防、消防等报建审批工作。
七、负责学校建设工程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及施工等合同的签订工作。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