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发﹝2015﹞13号
各职能部门、教学教辅单位、附属医院:
现将通辽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廉政纪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教育,认真执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发生违规行为不但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学校将按照此规定严肃查处。
此通知
附件:《关于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廉政纪律 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
中共欧宝体育网址登陆入口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附件:
关于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廉政纪律 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驻市各中区直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我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双节”期间廉政纪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申以下“八个不准”:
1.不准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水果等节礼;
2.不准违规以各种名义发放奖金、实物及购物卡、代金劵等;
3.不准用公款安排吃喝、搞相互宴请等活动;
4.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准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6.不准公车私用、违规派车、违规驾驶公车;
7.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劵、支付凭证;
8.不准向下属单位及任何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送礼、吃喝等费用。
二、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政建设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节前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廉政短信等形式警示提醒,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做好表率,管好队伍,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本地区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制定专项方案,加强明察暗访,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发现的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曝光。各旗县市区纪委(纪工委)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2015年10月10前报市纪委。
(中共通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通辽市监察局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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