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乌兰夫蒙古语言文字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2018-06-29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科研人员取得更多优秀科研成果,进一步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科研工作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申报评选第五届“乌兰夫蒙古语言文字奖”科研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至2016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蒙古语言文字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通俗读物、论文集、教科书、译著、古籍整理、网络平台、软件等不在申报之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方向;

(二)申报成果必须关注蒙古语言文字理论与应用研究前沿,学术观点上有创见,研究方法上有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三)申报成果应为原创作品,必须保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如有版权、改编、抄袭等争议,后果由申报者自负;

(四)本次申报面向全区各有关高校和其他相关单位,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五)内蒙古社会科欧宝娱乐官网入口 和高等院校各推荐成果不得超过10项,其他单位各推荐成果不得超过2项;

(六)申报者必须为第一作者,并每个申报者只能推荐一项成果参加评选,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参加评选;

(七)申报者须填写“乌兰夫蒙古语言文字科研成果奖”申报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将电子版刻制光盘(光盘上注明成果名称)与申报成果一式5份一并报送。推荐单位统一填写“乌兰夫蒙古语言文字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并将电子版刻制光盘(光盘上注明单位名称)一并报送。申报者可在自治区民委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附件1、2。获奖与否,提供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三、申报时间

学校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年7月5日,请各单按要求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5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乌兰 宋金平

联系电话:8313574、8313370

电子邮箱:nmdkjc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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