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附件)认真组织申报,将申请报告(附件1)和数据填报表(附件2)分别装订,并于2020年11月22日下午3点-5点将纸质版报送至励志楼510室,电子版发送至:liujinwen@imun.edu.cn。
联系人:刘锦文
电话:8314342
科技处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