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2011年、2012年、2013年项目立项通知的具体规定,从即日起,自治区规划办将对2015年之前立项的各类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重点清理项目。2011年和2012年立项,至今未提交结项成果和暂缓结项修改时间超过1年的项目,提交结项成果的最终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如到期未按时提交或修改后成果质量没有明显提高的,将作终止处理。 2.重点督办项目。至今未提交研究成果的2013年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提交结项成果的最终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前。应用对策类研究不允许延期,到时未提交研究成果的,将作终止处理。 3.重点检查项目。2014年和2015年获准立项的内蒙古发展专项课题,均属于时效性较强的应用对策研究,提交结项成果的最终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前。 4.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尽快布置。并要将《通知》转发至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 科技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