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12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推荐。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7.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专利为重点。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推荐名额
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按照《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和《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要求,在认真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分别推荐不超过1项专利。
三、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推荐项目详细资料纸质版2份报送科技处502室,电子版发至kjc501@163.com。项目资料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电子版材料存放在一文件夹中,以“单位+项目名称”命名。
联系人:乌兰
电话:8313574
科技处(社科办)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