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4-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内科发合字〔2019〕1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材料

本年度申报的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包括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两种类型。请国合基地申请单位认真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对应的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

请有关单位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11点30分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报送至励志楼510室,电子版发送至liujinwen@imun.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锦文

    电  话:8314342

    邮  箱:liujinwen@imun.edu.cn

科技处(社科办)

2022年4月6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docx

附件3.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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