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宗旨
内蒙古乡村振兴研究基地(东部)是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围绕内蒙古乡村振兴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和深入实践调研的重要研究平台。基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为契机,以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为目标,主要为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提供技术支撑、人才支撑和智库支撑。为了进一步突出基地的学术研究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农牧民持续增收,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助力实现民族地区农牧业现代化,内蒙古乡村振兴研究基地(东部)启动2022年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根据《乡村振兴促进法》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并契合基地的研究方向和目标,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本年度基地主要资助关于内蒙古乡村振兴为研究主题的项目,如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以及监督检查等等,设置10个选题,申请人可根据选题,结合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主选题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项目级别分别资助经费10000—30000元,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
项目选题如下:
1.乡村振兴背景下内蒙古产业融合助推农民增收路径研究
2.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内蒙古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研究
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内蒙古种养结合助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4.传统文化助力内蒙古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金融支持内蒙古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问题研究
6.内蒙古乡村振兴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系路径研究
7.乡村振兴背景下内蒙古农村牧区人口流出影响及对策研究
8.内蒙古县域人力资本发展的空间特征、溢出效应与优化途径研究
9.内蒙古东部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10.乡村振兴背景下内蒙古乡村人才振兴现实困境及对策研究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负责人对专业技术职务和学位不做限制要求。课题团队(含申请人)最多不超过8人。申请人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限报项目一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二)为避免重复研究和多头投入,未结项的国家级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联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理论文章、政策咨询报告。结项成果形式一经备案确立,不允许变更或减少。
理论文章需标注作者工作单位和“内蒙古乡村振兴研究基地(东部)成员”字样,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一律不予认可。
四、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人须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mdmjzy@163.com,发送邮件时备注“姓名+基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旭电话:18347584530周小惠电话:18647663200
李子乔电话:0475-8313249
五、项目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欧宝体育网址登陆入口 科技处网站下载《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地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和《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2),用计算机填写。将填好的申请书与活页发送至邮箱:nmdmjzy@163.com。
初审:由内蒙古乡村振兴研究基地(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主要对项目的申报条件、研究价值、撰写质量等进行初步评审,初审合格后,进入终审环节。
终审:初审的获批项目经由欧宝体育网址登陆入口 科技处选聘专家审核,确定最终项目,在欧宝体育网址登陆入口 科技处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给项目申请人颁发立项证书。
内蒙古乡村振兴研究基地(东部)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项目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维护项目严肃性。
六、其他事项
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为政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或论文等。其中政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要紧密联系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和对策建议,有数据有事例,具有可操作性;论文需要有高度、有深度,说理透彻深入、论证严谨扎实,文风朴实。所有成果必须在明显处注明“内蒙古乡村振兴研究基地(东部)资金资助”。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附件:
内蒙古乡村振兴研究基地(东部)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