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6-2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高校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16号)要求,决定在全区普通高校开展2020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教育部计划遴选产生20个左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二、申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单位,应在组织领导、项目特色、师资保障、课程建设、社团活动、科研带动等方面具有一定基础,符合《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5号)要求。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

三、请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6月26日之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报送至科技处512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刘思源

联系电话:8313249

电子邮箱:nmdkjc2015@163.com

附 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doc


科学技术处(社科办)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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