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2-11-21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区科技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

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分析测试专项。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项目申请指南”)。

(二)申报名额

1.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分析测试专项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依据近三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总数2倍的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

2.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

3.兼职教师回所在欧宝娱乐官网入口 申报。

二、申报程序

本年度项目采取线上申报、审核、推荐的方式。

(一)申请书填写。项目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f.nmkjt.org.cn/nmzrjjw)”填写项目申请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

(二)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按项目申请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公平公正审核项目,由管理员登录系统,统一提交至主管单位或盟市管理部门,并在系统生成打印申请项目汇总清单,加盖公章扫描上传系统,完成审核工作。

(三)主管单位或盟市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属自治区有关厅局及部门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门推荐;中央驻自治区科研单位、自治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的),单位内部审核后直接推荐;盟市申报的项目,由盟市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线上推荐须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扫描件。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须是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人员。

(二)项目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主持和参与申报的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

(三)自治区自然基金学科分类总体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标准,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选择到学科最后一级,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四)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成员申报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时,请在申请书“依托研究基地”栏中注明所在重点实验室的名称。

(五)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的签字栏签名,对人员排序予以确认;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的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能超过2个),签字盖章页均须上传系统。

(六)申请书中的电子邮箱是反馈评审意见的唯一渠道,需认真填写。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推荐和申报本年度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

1.已获得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批准,2023年起实施的)资助的(申报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不受此项限制);

2.已获得2022年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培育专题资助的(项目参与人员除外);

3.承担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

4.已获得过自治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

(八)有下列情形的,申报不予受理:

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盖公章;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申请人无2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或信息不全;未上传附件材料;项目组成员未签字;未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不真实等。

四、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由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和推荐(包括不限额和限额项目)工作,推荐项目的申请人完成在线填报,并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明洋 刘锦文

联系电话:8314342

邮 箱:nmdkjc2015@163.com

附件:相关申报附件材料.rar

科技处(社科办)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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