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教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

2015-01-17 点击: 22

各位教职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124号),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自2015年取暖期开始,职工住宅取暖费依照规定的标准,不再随按月工资发放,由职工所在单位在每个供热期前集中一次性发放给职工个人。

工作人员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变动,从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变动的下个取暖期起,按相应的职务或职称级别标准发放住宅取暖补贴。

按照文件要求,欧宝娱乐官网入口 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2014年至2015年取暖期按月计发的取暖费补贴于201412月发放完毕。自20151月起,月工资发放额中减掉取暖费补贴标准。2015年至2016年取暖期取暖费补贴于本年度供热期之前集中一次性发放。

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15年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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