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学期课时津贴发放时间和延迟发放7月份工资的通知

2015-07-15 点击: 19

全体教职工: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通辽市地方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考虑到计税方式改变,经学校研究决定,课时津贴由原来按学期两次发放改为年底一次性发放。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5〕52号)要求,从2014年10月份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目前欧宝娱乐官网入口 已完成审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本次工资调整的同时,先实行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预扣,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长退短补。鉴于以上工作,本月工资发放时间适当调整,延迟至25号左右发放。


请各单位协助做好解释工作,配合国家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纳税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此通知


欧宝体育网址登陆入口 人事处 财务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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