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6—2017年度“草原英才”工程滚动支持计划的通知

2016-01-29 点击: 35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区人才工作总体安排,自治区将于近期组织实施2016—2017年度“草原英才”工程滚动支持计划,拟从前五批“草原英才”工程入选团队(基地)及“草原英才”中,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遴选一批产学研用实施好,示范带动作用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比较突出的团队(基地)及个人给予滚动扶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入选2010—2013年度(前四批)“草原英才”工程的所有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及“草原英才”个人;已获得过滚动支持的“草原英才”工程入选团队(基地),必须在2015年以来再次取得新成果方可参与此次申报。


  (二)取得新成绩、新突破的第五批“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及“草原英才”也可参与此次申报。


  (三)申报滚动支持的团队(基地),需在科技研发能力、成果转化应用、科技项目支持、成果奖励、创新能力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有重要进展,自身建设有长足进步,目前及未来三年的工作规划契合自治区产业领域和行业发展的特点,具有引领产业发展的水平或潜力。


  (四)申报滚动支持的“草原英才”,要求近年来的科研技术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提升,培养带动人才的能力水平有长足进步,具有引领学科或领域发展的水平或潜力。


  获得“草原英才”工程滚动支持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及“草原英才”,将作为后备对象,优先参评“草原英才”工程建功立业奖。


  二、申报程序


  (一)盟市和自治区有关厅局双向推荐申报。根据工作需要,推荐部门为承担十大“百人计划”的13个相关厅局和12个盟市委组织部。25家推荐部门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适当方式,择优推荐本地区或本领域内的入选团队(基地)和“草原英才”,推荐结果经党委(党组)审定及公示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前五批《“草原英才”工程评审结果和资金使用奖励性补贴意见的通知》中,归属盟市的团队(基地)及“草原英才”由盟市推荐,归属自治区的由13个厅局进行推荐。团队(基地)的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地区、本部门入选数量的50%,“草原英才”的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地区、本部门入选数量的25%。


  (二)专家评审。进入推荐范围的团队(基地)及“草原英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采取PPT现场答辩形式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相关事宜及要求


  上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汇总表等纸质及电子版材料(附件材料需扫描)。申报书及汇总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材料截止时间1月30日。具体表格请上北疆先锋网下载。


  联 系 人:高颖


  联系电话:0475-83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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