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2017-01-12 点击: 31

各教学、教辅、附属单位,各职能部门:

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就教职工2016年度考核中有关问题作如下决定:

1.考虑科研周期性和往年的做法,近三年科研工作平均工作量作为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

2.“双肩挑”人员以主岗考核并参加考核总排名,副岗仅做参考(填写考核登记表存档)。处级干部及职能部门的“双肩挑”人员教学、科研工作参加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单位的考核,不计被考核人基数,不参加教学单位总排名。

人事处

2017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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