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请各单位相关人员于3月2日到行政楼306室统一领取《干部履历表》,3月6日前以单位形式统一交回。
注:1、2015、2016年新进在编及合同制职工(填表要求祥见附件中的范本)。
2、已具备教师资格证的以上人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盖章和复印人签字。
联系电话:8313282
此通知
人事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