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优秀人才政策待遇的通知

2021-06-04 点击: 0

各教学、教辅单位:

鼓励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就落实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政策待遇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范围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引进,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规定的引才范围并已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专门岗位聘用协议的人才。

)推荐名额引进单位或部门择优推荐本单位引进的优秀人才,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5名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引进人才待遇落实申报工作,深入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引进人才参加申报。推荐环节要严格把关,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进行排序并在本单位官网公示。

(二)申报材料。申报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待遇落实申报汇总表》(一式份),报送名单要根据单位评审情况进行排序;

2.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待遇落实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胶印装订,无需填写引进单位推荐意见)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胶印装订)。

3.事业单位提交引进单位《专门岗位聘用协议》(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单位加盖公章)。

三、有关要求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建专家评估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落实引进人才政策待遇。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务于2021年6月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专门岗位聘用协议报送至励志楼306,同时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落实优秀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经费,按照推荐评审结果一次性核定拨付到学校,由学校监督使用。

人:张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475—8313282、8313123

电子邮箱:rscrsk@imun.edu.cn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待遇落实申报表

2.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待遇落实申报汇总表

3.自治区引进人才类别(仅供填表时参考)

人事处

202164

附件3:自治区引进人才类别(仅供填表时参考).doc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待遇落实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待遇落实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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