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助学中心〔2016〕35号
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关于报送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2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将执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报送时间
请各高校在11月2日前将2016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报送至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加盖
学校公章),报告附《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报表》、《地方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报表》、《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使用报表》(见附表1、2、3)。纸质和电子版需同时报送。
注意事项
自2016年起,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执行材料同时报送。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丽;联系电话:0471-2856208;邮箱:CNMRL@163.COM。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楼208室;邮政编码:010011;
附件:
1.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报表
2.地方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报表
3.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使
用情况报表
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
2016年9月7日
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