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国防教育实践团取得的成果,表彰在国防教育实践团综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成员,学生工作部(处)军事理论教研室决定从今年起设立“优秀工作者”奖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素质过硬;
2. 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3. 热爱国防,意志坚定;在工作中无任何思想问题,无懈怠工作的情况;
4. 在一个自然年度的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
5.考核中部门成绩为18分以上;
6.被评为2018-2019年度优秀大学生教官的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方式
自主申报和组织推荐
三、评选步骤
提交申请【个人】或推荐【部长及以上职务】→部门同意【部长】→讨论决定【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军事理论教研室】→审定备案【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公示→予以表彰。
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军事理论教研室
2019年10月17日
上一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