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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开展支部学习

12月10日,党委巡察办公室党支部召开学习会,学习会由支部书记孙林主持。

会上,孙林书记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石泰峰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纪检委员李丹领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会上指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是支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支部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要按照学校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习研讨,全面准确领会十九届六中会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真正做到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持久深入学。同时,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自治区语委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同志要带头学深悟透,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好《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学习中要立足本职,与学校发展和巡察工作实际有机结合,把重大部署要求领会透、掌握准、运用好,更好地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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