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喜迎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扎实做好“七一”前和春节元旦期间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走访慰问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现就组织开展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基本情况全面统计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对所属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摸底。要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对生活困难党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关怀帮扶措施,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起到帮助一户影响一片的效果,让广大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激发广大党员主动爱党、忧党、护党、为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全面统计摸底范围
(一)生活困难党员。主要包括以下6种类型:
1.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因参加重大任务、专项工作导致生活困难;
3.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遇到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突发情况导致生活困难;
4.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
5.因本人无技术或有技术找不到工作而导致贫困的;
6.其他原因。
(二)老党员。主要从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中产生。主要分为以下3种类型。
1.建国前入党老党员。1949年9月30日以前入党(包括9月30日),包括享受离退休待遇的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老党员。
2.符合“五老”条件的老党员。按照要求,具有通辽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未因刑事犯罪或受党纪、政纪处分,1949年12月3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老党员。
3.其他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老党员。
(三)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要逐户建档立卡,掌握其父母和配偶、子女的经济来源以及养老就医、入学就业等情况。特别是要了解清楚是否生活困难、是否需要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因公殉职、牺牲党员需要按照规定有相关认定文件。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将全面统计摸底和“七一”前走访慰问列为当前重要工作内容。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各级党组织要主动全面了解掌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建立生活困难和老党员信息库,通过社会保障、党内互助等方式,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为在“七一”前和春节元旦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做好准备。
3.各级党组织要于4月30日前完成全面统计摸底工作,并将统计表梳理汇总后,报至学校党委组织部。纸质版报至霍林河校区励志楼6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imun.edu.cn。
联系人:白斯日古楞
联系电话:8314853
附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基本情况全面摸底统计表
中共欧宝体育网址登陆入口 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22日
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的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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